一般来说,土地征用方式有三种:土地收购出让、转换临时用地、转换储备用地,但商业性温泉开发主要采用“招、拍、挂”的方式。
1.土地收购出让
温泉资源条件好(水量大、水温高、水质好)、周边用地条件成熟、根据长远规划可兴建永久性建筑物进行长期开发的土地,政府一般通过收购和置换等方式获取温泉周边土地使用权,对收回的土地进行整理后,再以协议、招标、拍卖等方式出让,用以温泉开发。
2.转换临时用地
温泉资源条件好(水量大、水温高、水质好)、周边用地条件成熟、根据长远规划不宜兴建永久性建筑物但短期内又允许使用的土地,可转换为临时用地。
3.转换储备用地
温泉资源条件欠佳(水量小、水温低、水质不好)、或目前不具备开发条件,但长远看可进行开发的温泉地块,可在获取土地使用权后暂时储备,一般为2-3年,较长为7-1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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